亲爱的同学:

你好!多年来,我院一直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工作,坚持以“资助育人”为宗旨,采取“奖、贷、助、勤、补、免”等助学措施帮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使同学们更好地了解国家和学院各类资助政策,以下为我院资助政策方面的相关介绍,快来一起了解一下吧!

1. 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

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生每年8000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2. 本专科生省政府奖学金

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年奖励3000名,每生每年6000元,颁发省统一制作的荣誉证书。

3. 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生每年5000元。

4. 本专科生省政府励志奖学金

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年奖励8000名左右,每生每年5000元。

5. 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籍少数民族大学生省政府励志奖学金

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籍少数民族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生每年5000元。

6. 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

资助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不含退役士兵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具体标准由高校在每生每年2000—4500元范围内自主确定,可以分为2—3档。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7.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助学贷款期限为剩余学习年限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助学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60个基点(LPR5Y-0.6%)执行。

8. 高校特殊困难学生免学费

对在普通高校就读的山东籍全日制本专科生中的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免除学费,免除学费标准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9. 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士(原士官)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对应征入伍服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对退役后,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方式考入高等学校并到校报到的入学新生,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高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10. 高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

对到我省财政困难县艰苦行业工作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县级特殊教育学校任教的高校应、往届毕业生,服务年限连续达3年(含)以上的,实行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11.中职学生免学费

资助对象为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资助标准为按照各市人民政府及其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各专业学费标准确定.民办中等职业学校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收费标准免除学费。学费标准高于公办学校的部分学校可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12.中职国家奖学金

资助对象为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二年级及以上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13.中职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为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平均每生每年2000元。

14.勤工助学

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参加学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等。

15.绿色通道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时,通过学院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16.校内资助

学校利用事业收入资金,设立校内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资助项目,实施校内资助。

 

 曲阜远东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