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作为我院学生资助工作的职能部门,其职能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及学院的各类资助政策,面向全院组织开展各项资助业务,统筹管理我院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勤工助学、社会资助、学费减免,资助育人、临时困难救助、诚信励志教育等各项资助工作。“不让一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是我院学生资助工作的服务宗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自成立以来,牢固树立“资助与育人相结合”的工作理念,从学生实际出发,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不断完善资助体系,全面拓展资助育人新思路,积极引导学生全面发展。
部门工作职责:
(1)负责宣传、执行国家和省的各项资助政策,拟定学院学生资助的各项具体措施和管理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学院学生资助各项政策的落实。
(2)负责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感恩、励志、贫困学生心理疏导等教育工作。
(3)负责建立并完善奖、贷、助、补、减、免的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
(4)负责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管理工作。
(5)负责服兵役学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工作。
(7)负责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工作和服务事项。
(8)负责“绿色通道”、困难学生学费减免、临时困难救助等审核和报批工作。
(9)负责勤工助学岗位的管理工作。
(10)负责学生的资助档案管理工作。
(11)负责协助学院做好各类资助资金的管理工作。
(12)负责组织开展经济困难学生家庭走访慰问工作。
(13)负责制定年度资助工作计划、工作总结。
(14)负责完成学院党政及上级资助部门部署的其他有关资助工作。